广州城乡居民医保2022报销比例
广州城乡居民医保2022报销比例,在个人缴费标准不变的情况下,广州城乡居民医保最高报销限额和报销标准将提高,提高参保者的待遇水平。广州城乡居民医保2022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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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保报销比例:
基层社区医院(小点):80%;
大型综合医院(大点):经小点转诊报55%;未经转诊报45%。
小点转诊到大点可多报10%。
职工医保参保人到“小点”门诊就医,门诊统筹报销比例为80%;直接去“大点”门诊就诊,报销比例为45%。若经“小点”首诊并经转诊后30日内,再到 “大点”门诊就医,报销比例为55%,可多报10%。
“小点”单次转诊在30天内有效,在此期间患者在选定的“大点”内无论进行多少次门诊治疗,均可享受55%的医保报销,当然,前提是300元的月度限额(职工医保)。如果超过30天的转诊有效期,在“大点”的报销比例就会从55%降为45%。
能在“小点”搞定的常见小病,在定好的“小点”就近解决,免去在“大点”扎堆排队就诊费时费力的麻烦,门诊统筹报销比例还可高达80%,比“大点”更可省25%~35%。这对一些老年群体来说,还是划算很多的。因此,感冒发烧这样的轻病小病,到社区就诊,对患者来说更划算。
而常见病可找二甲医院,收费更低。由于医疗机构的分级不同,区级二甲医院包括药费定价在内的相关收费比三甲医院还低一成,二甲收费是三甲的90%。因此,如果不是疑难杂症,而只是常见病、多发病、康复性的疾病,可以选择二级甲等的区级医院的“强项科室”看病。
广州医保普通门诊报销额度上限
职工医保:300元/月;
居民医保中未成年人及在校生:1000元/月;
其他城乡居民医保:6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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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个人缴费标准不变的情况下,最高报销限额和报销标准将提高。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由上年度本市城镇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倍提高到3倍,按照目前的基数标准最高报销可达13.6万,未来还将超过这个数字。
据了解,目前广州居民医保参保人有约210万人,资助标准提高后,其财政支出也将增加1.4亿。广州市医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去年居民医保基金当期出现赤字,因此此次增加了政府的资助水平,同时也将提高参保者的待遇水平。
医保年度起止时间改变
调整为当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
广州市社保年度一般为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而此次通知专门对居民医保的社保年度进行了调整。
通知表示,从2010年起,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调整为:当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一些在今年5月或者6月办理参保登记2010年社保年度的参保人员,如何处理其享受待遇的社保年度呢?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张学文表示,对于按照先前社保年度规定办理缴费参保的,其2010年社保年度享受待遇的时间则提前两个月,即为2010年7月至次年的8月31日止。
此外,考虑到所有在校学生开学报到时间均为每年的9月份,学校组织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至少需要2个月时间,因此,《通知》规定,在11月30日前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并缴费到账的在校学生,从当年9月1日开始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在当年11月30日后办理参保登记并缴费的在校学生,从缴费次月开始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产前门诊检查费可报销
额度:基金报销限额每孕次720元/人
同时,参保人员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在生育期内所发生的产前门诊检查医疗费用,纳入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据悉,居民医保基金支付产前门诊检查的具体项目,参照《广域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结算办法的补充通知》规定的诊疗项目执行,属于规定的诊疗项目不分甲、乙类。
享受产前门诊检查医疗待遇的参保人员在本市生育保险指定的社会保险定点医院选定1家医院就医。产前门诊检查相关医疗费用,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按50%的标准支付,基金支付限额为每孕次720元/人。限额内按实际发生医疗费用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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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医保在校学生:363元/人,政府补贴标准为842元/人,
城乡居民医保其他参保人员:483元/人,政府补贴标准为722元/人
城乡居民医保本年度内产生以下情况的城乡住户,可在本年度内按全本年度缴费标准社保缴纳缴费:
(一)停止员工社会医疗保险关联的工作人员;
(二)广州市行政区划外转到广州市各种院校全日制教育入读的学员;
(三)新出生婴儿;
(四)新落户户工作人员;
(五)增加的救助目标;
(六)经基本医疗保险经办组织确定需要在本年度内缴费社保缴纳的别的工作人员。
新城乡医保办法对新生儿医保待遇标准要求
跨年度参保登记的新生儿,只选择缴交一个居民医保年度的医保待遇规定。
新出生婴儿在出生之日后90天内参保并缴纳了当年度社会医疗保险费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新出生婴儿从出生到办理参保登记时跨两个城乡居民医保年度的,足额缴纳两个年度的社会医疗保险费后,从出生之日起享受相应的2个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只缴纳出生次年社会医疗保险费的,自出生次年1月1日起开始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