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

时间:2024-03-24 12:29:18
【必备】租赁合同范文集合十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租赁合同10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逸新空气净化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租赁甲方逸新空气净化器,配置包括:

以下简称租赁逸新空气净化器。

二、起租时间: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退租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合同签订之日,乙方需向甲方支付逸新空气净化器押金(大写)_________(¥_________),租金(大写)_________(¥_________)每天。如续租,请提前3天通知甲方,并重新办理租赁手续。

三、甲方义务:

1.甲方应将调试正常的`逸新空气净化器交付乙方使用,十公里内免费接、送设备上门。路程超出十公里部分由乙方按_________元/每公里承付(包括接、送),累加在第一个月租金中支付;

2.租赁期间,逸新空气净化器出现非人为硬件故障,甲方提供_________内24小时(_________外48小时)内免费上门更换或维修服务;

四、乙方权利:

1.租赁期间,逸新空气净化器出现非人为物理故障,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接报修电话后_________内24小时(_________外48小时)免费上门维修;

2.乙方在租赁30天内,如购买逸新空气净化器,可享受以租抵售,租赁款可全部用以抵用产品价格,30天以上的租赁款按正常租赁期费用计算,需要额外支付。

五、乙方义务:

1.乙方对所租赁逸新空气净化器及配件应妥善保管并保持清洁。如配件不全或损坏,所损坏配件按零售价赔偿;

2.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及时将逸新空气净化器退还甲方。如续租,则需重新办理续租手续;

3.乙方不得擅自拆开逸新空气净化器,否则按逸新空气净化器零售价赔偿。

六、违约处理:

由于乙方原因导致所租赁逸新空气净化器硬件损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零售价赔偿已损坏逸新空气净化器配件,并可直接在乙方押金中扣除。有关协议的双方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可向当地法院提请诉讼。

七、本协议书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补充协议亦属于合同的一部分。

八、其他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合同 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北京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

该房屋为:楼房____室____厅____卫,平房____间,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 ____平方米,装修状况_____,其他条件为_____,该房屋(x已/x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 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_________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_________。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_________。

第三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四条 交验身份

(一)甲方应向乙方出示(x身份证/x营业执照)及_________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乙方应向甲方出示(x身份证/x营业执照)及_________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第五条 房屋改善

(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对该房屋做如下改善:_________,改善房屋的费用由(x甲方/x乙方)承担。

(二)甲方(x是/x否)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范围是:_________,双方也可另行书面约定。

第六条 20xx年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中的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年_____个月。(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_________日向甲方提出(x书面/x口头)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_________日(x书面/x口头)通知对方。

第七条 20xx年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租金

(一)租金标准:____元/(x月/x季/x半年/x年),租金总计:____元(大写:____元)。该房屋租金 ____(x年/x月)不变,自第___(x年/x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

(二)租金支付时间:_________。

(三)租金支付方式:(x甲方直接收取/x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x甲方代理人为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乙方应在_________银行开立帐户,通过该帐户支付租金,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_________银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产经纪机构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其中一份合同送交_________银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八条 20xx年 ……此处隐藏11481个字……老化或非乙方原因等引起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的损坏,由甲方负责维修,具体包括:

1、房屋基础、墙体、柱、梁、地板、天面等承重构件;

2、房屋共用明沟、暗沟、沉沙井、排水管道、化粪池等配套设施;

3、房屋其他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

(三) 下列项目的维修由乙方自行负责:

1、房屋门窗的玻璃等易碎构件;

2、分户水表及表后的水管、水笼头、瓷盆、便盆等给排水设施;

3、分户电表及表后的电线、插座、开关、灯具等供电照明设施;

4、乙方装修装饰部分;

5、因乙方使用不当等原因而损坏的房屋构件等。

第四条 房屋安全使用约定:

(一) 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赔偿。

(二)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或设臵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乙方如需装修房屋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将其设计方案报甲方备案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甲方不补偿乙方支付的装饰装修费用,乙方也不得拆除。

(三) 在租赁期内,乙方应安全使用房屋:

1、不得私自拉接电线或使用不合格的电线、插座、开关等设备,不得超负荷用电;

2、不得在房间内或公共走道等非厨房部位生火煮食,堆放易燃易爆或有毒物品;

3、不得在房屋内及公共部位乱搭乱盖乱建。

因房屋使用不当而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 在租赁期间,如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经有关部门鉴定确认事故责任人为乙方的,乙方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第五条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一) 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承租住房转让、转租、出借或互换承租房屋的;

2、无正当理由空臵承租住房3个月以上的;

3、擅自对租住的住房进行装修和扩建、加建、改建、改变房屋结构或改变其使用性质的;

4、以虚报、瞒报情况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廉租住房的。

(二) 租赁期间,经县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定后,乙方不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限期退回房屋。

(三)免租期满,合同自20xx年元月另行签订。

出租方(盖章): ______ 承租方(盖章): 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租赁合同 篇10

在租赁合同中双方都有哪些义务?

在日常的租赁合同中一般有两方,一方为承租方,另一方为出租人,双方都应该了解自己的在租赁时候所应尽的义务,这样才能有效的避免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以及各种问题出现。

一、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义务

1.交付出租物。出租人应依照合同的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交付租赁物。物的使用以交付占有为必要的,出租人应按照约定交付承租人实际占有使用。物的使用不以交付占有为必要的,出租人应使之处于承租人得以使用的状态。如果合同成立时租赁物已经为承租人直接占有,从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时起承租人即对租赁物享有使用收益权。

2.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租赁合同是继续性合同,在其存续期间,出租人有继续保持租赁物的法定或者约定品质的义务,使租赁物合于约定的使用收益状态。倘发生品质降低而害及承租人使用收益或其他权利时,则应维护修缮,恢复原状。因修理租赁物而影响承租人使用、收益的,出租人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期,但按约定或习惯应由承租人修理,或租赁物的损坏因承租人过错所致的除外。

3.物的瑕疵担保。出租人应担保所交付的租赁物能够为承租人依约正常使用、收益的状态,即交付的标的物须合于约定的用途。

4.权利的瑕疵担保义务。出租人应担保不因第三人对承租人主张租赁物上的权利而使承租人无法依约对租赁物进行使用收益。

二、承租人的义务

1.支付租金。《合同法》第226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合同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租金为租赁物使用收益的代价,一般以金钱计,当事人约定以租赁物的孳息或者其他物充当租金的,也无不可,但不得以承租人的劳务代租金。约定以一方付出劳务为对物的使用收益的代价的,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不为租赁关系。

租赁的数额得有当事人自行约定,但法律对租金数额有特别规定者,则当事人应当依法律的规定约定;当事人约定的租金高于法律规定的最高限额的,其超过部分应为无效。承租人交付租金,应依当事人依法约定的数额交付。租金虽为租赁物使用收益的代价,但在因承租人自己的事由而致不能对租赁物的全部或者一部为使用收益时,承租人不能免除或者部分免除交付租金的义务,仍应按约定的数额交付租金。依《合同法》第231条的规定,在租赁物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原因而部分灭失时,因承租人对租赁物的部分不能为使用收益,承租人可就灭失部分请求减少租金;若租赁物剩余部分不能实现租赁目的,承租人可解除合同,从而免除交付租金的义务。

承租人交付租金,应当依数一次性交足,不能仅交租金的一部分,而拖欠一部分。承租人延迟交付租金的,自应负债务延迟履行的责任。同《合同法》第227条相关规定。

2.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承租人应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无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由当事人事后达成补充协议来确定;不能达成协议的`,按合同的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应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按租赁物的性质使用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因属于正常损耗,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承租人不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按租赁物的性质使用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实为承租人违约,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3.妥善保管租赁物。承租人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妥善保管租赁物,未尽妥善保管义务,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不得擅自改善和增设他物。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和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和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5.通知义务。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1)租赁物有修理、防止危害的必要;(2)其他依诚实信用原则应该通知的事由。承租人怠于通知,致出租人不能及时救济而受到损害的,承租人应负赔偿责任。

6.返还租赁物。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应将租赁物返还出租人。逾期不返还,即构成违约,须给付违约金或逾期租金,并须负担逾期中的风险。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和增设他物的,并且不是附合装饰装修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偿还租赁物增值部分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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