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风险社会风险,社会风险包括因个人或单位的行为,包括过失行为、不当行为及故意行为对社会生产及人们日常生活造成损失的各种风险,下面看看什么叫风险社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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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社会的背景
1986年,德国学者乌尔里希·贝克提出“风险社会”概念,强调随着工业化、市场化和全球化的推动,社会公众切身地感受到生活在因市场经济、先进科技和官僚行政等现代性带来的风险之下,以及由此对人类社会产生的巨大挑战。
贝克的风险社会理论在世界范围内引起了广泛关注,并有力地推动了对风险问题的研究与应对,“风险社会”也因此成为20世纪八 九十年代以来在社会科学界被广泛认同和讨论的概念之一。
风险的含义
风险有别于灾难,灾难是自然造成的,风险却在自然和传统失去无限效力的地方才出现。
风险是人为造成的,是科技发展带来的副作用,只有在依赖于人的决定的地方才谈得上风险。
“风险预示一个需要避免的未来”。也就是说风险指向未来,是尚未发生的,它可以通过预防性行动和制度化措施战胜之。
风险对社会的权力、权威以及权力等都在进行着解构与重构。
政府的权力、权威、科学技术专业知识、企业财富等都已无法单独消除和避免风险,伦理、政 [治]、经济、文化等成为风险评估中考量的必要因素。
风险社会在中国的表征
中国正处于“第一次现代化”与“第二次现代化”的.交叉点上。由于各地区现代化发展不平衡,中国面临的风险更具复合性。由于中国正处于转型期,“中国社会面临的诸多风险,更核心的来源是制度转型。
或者是缺乏新的制度应对新的风险,或者现有的制度能力不足无法解决风险。”目前,中国既需要在整体上完成第一次现代化的任务,也需要在局部解决现代性问题,进行“第二次现代化”。因此,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面临的风险更加复杂多样,也更容易从可能转化为现实,成为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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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社会的创新点——“制度化风险”和“有组织地不负责任”
英国学者安东尼吉登斯(Anthony Gidden)与贝克一样,都从现代化的角度解读风险,都将风险界定在一个制度性的结构所支撑的风险社会中。
在传统社会,外部风险(诸如地震、海啸、洪水)是占据主导地位的风险,人类能够通过提高自身适应能力和发展科学技术的方法,不断化解之。进入后工业社会被制造出来的风险(诸如核动力风险、化学产品风险、生物产品风险等)占据了主导地位。面对这种人为风险,人类所能做的选择是不断进行制度革新以期化解之。
但由于制度设计的缺陷,或者由于监督机制的缺位等原因,制度本身会产生更多人为风险,即“制度化风险”。贝克则用“有组织地不负责任”这一概念表达之:“风险社会的特征是愈来愈多的环境退化的矛盾——被感知到的和可能的——伴随着关于环境的法律和法规的`扩张。
然而同时,没有一个人或一个机构似乎明确地为任何事负责。
“制度化风险”和“有组织地不负责任”是后工业社会主要的风险来源,也是“风险社会”理论的创新点。贝克将现代化过程分为工业社会与风险社会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简单现代化”,第二个阶段,“工业社会的危险开始支配公众、政治和私人的争论和冲突”。
在这个阶段,工业社会的制度成为其自身所不能控制的威胁的生产者和授权人,此时,工业社会的某些特征成为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从工业社会向风险社会的转变是“再现代化”的过程,即“自反性现代化”(reflexive modemization)。现代社会不得不面对自身现代化过程所造成的种种未预期的、不可控制的和不可计算性的巨大威胁。
科技风险因此成为现代社会的突出问题,科技的发展是后工业社会风险产生的根源,而网络技术的兴起,成了建构高风险社会结构的重要因素。信息化、网络技术、传媒三者反而抬高了当代社会风险的可能性。
全球化和信息化的负面影响,现代和后现代的“双重挤压”,市场经济的制度转型,媒体自身的特殊属性,共同构筑了21世纪初中国社会的风险态势。
风险社会的理性基础
风险社会有没有自己的理性基础?如何建构风险社会的理性基础?贝克对此提出了两个相互连接的原则:①实行权力分配;②营造一个公共领域。
贝克认为,“只有一个激烈的、有说服力的、以科学论战武装起来的公共领域才能够将科学的精华从糟粕中分离出来。”,“社会公众通过公共领域发挥作用,以便把‘我们希望怎样生存’这样一个生存标准运用到科学规划、科研成果及应对科技风险问题等方面。”比较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理论,贝克强调的是公众与科学的关系,二者显然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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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社会传媒功能的实现
社会公众凭借以科学论战武装起来的公共领域分离科学糟粕应对科技风险,其前提和关键是风险社会传媒功能的实现。传媒肩负培育公众的科技意识、传递专家和专家组织的意见、建构公众与专家间的信任、及时准确地传播危机意识和风险信息等重任。
传媒,既要造就一个风险社会需要的个体,也要完成告知、传达、解释和指导等组织功能,与此同时,还要扛起监视环境、协调社会关系、传播知识的社会功能。处于转型期的中国传媒同时承受几层挤压,在实际运作中,上述媒介功能的实现自然难以尽如人意。
当风险存在或危机发生时,社会公众由于受文化知识、社会背景、时间空间等自身条件的.限制,对周围环境的变化及潜在的风险的感知和应对是极其有限的;
社会决策者限于自身的执行力和注意力,也不可能保持对所有社会变化及风险的持续敏感和快速反应。而作为社会“守望者”的大众媒介,首要职责即是对周围的环境进行监测,在提供信息的同时解释社会中的变化及其可能发生的危险与机遇,发挥作为信息沟通平台和传播机构的作用。
从贝克的研究中不难发现,他对媒体影响力抱有很高的期望。贝克认为媒体应当在社会预警方面发挥主导作用,特别是在重大突发事件中,及时有效的预警不仅可以提醒公众远离风险,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同时也能敦促政府等相关决策者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尽可能地控制风险或减少风险带来的损失。
在某种程度上,贝克将其理解为使身处底层社会中边缘化的少数群体发出自己呼声的一种途径。
贝克坚持认为,风险是逃离人类感知能力的、不可见的,一旦危险开始在大众媒体上被广泛报道,恐惧迅速在受众当中蔓延,如若风险事件当事人或组织不能给受害者合理的交代或是及时的利益补偿,将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因此,无论是大众媒介还是风险事件的当事主体,都需明晰自我身份以及应承担的社会责任。